2025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:对企业用工成本影响
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《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川府规〔2024〕4号),四川省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此次调整不仅提升了标准金额,还对原有的档次结构进行了优化,对省内所有用人单位的薪酬体系和用工成本将产生直接影响。
目录
核心调整内容
● 实施时间:2025年1月1日。
● 档次调整:由原来的三档(2100元、1970元、1870元)调整为两档,取消了最低的档次。这一变化简化了管理,但也意味着原执行第三档标准的地区,其最低工资标准将有较大幅度的跳升。

● 新标准金额:
○ 第一档: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30元,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。
○ 第二档: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,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。
● 包含项目:通知明确,以上标准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。
● 不包含项目:加班加点工资;中班、夜班、高温、低温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津贴;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;以及用人单位支付的非货币性补贴,均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9。
政策背后的经济信号与企业应对策略
1. 结构性调整的深意:将三档合并为两档,不仅仅是数字上的变化,更是一种产业政策的导向。通过抬高最低工资的“地板”,尤其是在原先经济欠发达的第三档地区,客观上会增加低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工成本。这可以被视为一种倒逼机制,旨在推动这些地区的企业进行产业升级、提升技术含量,或促使不具备竞争力的企业退出市场,从而优化全省的经济结构。
2. 对企业薪酬体系的直接冲击:
○ 一线员工薪资:对于大量使用基层员工的制造业、服务业、零售业等,需立即核查一线员工的工资水平是否达标。需要注意的是,剔除加班费和各类津贴补贴后,员工的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等固定部分,必须不低于新的标准。
○ 试用期工资: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,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%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%,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因此,新员工的试用期薪资也需同步调整。
○ 病假工资:各地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通常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,员工的病假工资下限也随之提高。
○ 经济补偿金:在某些情况下(如医疗期满解除合同),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也可能参照最低工资标准,企业需关注相关地方规定。
企业合规建议
● 立即自查与调整:HR部门应在政策生效后,立即对全公司的薪酬数据进行全面排查,特别是针对位于不同适用地区的分支机构,确保所有员工的工资发放都符合新的两档标准。
● 更新规章制度:修改并公示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、员工手册等文件,使其与最新的法律规定保持一致。
● 成本预算重估:财务和HR部门需要重新测算人工成本,并将其纳入新一年的财务预算中。对于成本压力较大的企业,应积极探索通过提升生产效率、优化流程等方式来消化成本上涨的压力。
● 原文链接:https://sichuan.scol.com.cn/ggxw/202501/82874488.html